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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体的分压定律的思考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3 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气体的分压定律,简单的和关键的描述就是:在密闭容器里的混合气体,不管各种成分的浓度如何,都具有相同的体积。

现有一个大口瓶,瓶内有水和空气。上面用平玻璃盖住,使和外界隔绝。因此大口瓶里的空气是饱和的了。就是再加热也不会蒸发了。是这样吗?
如果我们不是整体地加热,而是,用一把电烙铁的头插到水面下。接通电源后,无疑在烙铁头的周围的水是会沸腾的。那么这不是又不对了吗?

显然,如果把电烙铁,改成一个风扇,情况又要两样一点。

我的题目的主题是水汽是靠风输送的吗?
匿名  发表于 2011-4-23 12:05
加热会蒸发。隔绝外界,外压就不再是一个大气压,水会超过100度,蒸汽压也会继续增加
发表于 2011-4-24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能是忘记了分压定律,或者压根底就没有学习过分压定律。
密闭容器中的水和空气,经过一段时间,水汽达到饱和了。但如果再加热,还是会发生蒸发的。因为饱和水汽压随温度升高而增大,温度升高了,空气可以容纳更多的水汽,经过一段时间,蒸发和凝结重新达到新的动态平衡。
电烙铁头温度高达数百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它加热了周围的空气和水,而密闭容器原来只是一个大气压强,水当然会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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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气体的分压定律,简单的和关键的描述就是:在密闭容器里的混合气体,不管各种成分的浓度如何,都具有相同的体积。”

这句话没有一个完整的、清晰的、无歧义的意思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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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百度借来了一段关于气体分压定律的描叙(部分),与大家共享:

在任何容器内的气体混合物中,如果各组分之间不发生化学反应,则每一种气体都均匀地分布在整个容器内,它所产生的压强和它单独占有整个容器时所产生的压强相同。也就是说,一定量的气体在一定容积的容器中的压强仅与温度有关。例如,零摄氏度时,1mol 氧气在 22.4L 体积内的压强是 101.3kPa 。如果向容器内加入 1mol 氮气并保持容器体积不变,则氧气的压强还是 101.3kPa,但容器内的总压强增大一倍。可见,1mol 氮气在这种状态下产生的压强也是 101.3kPa 。

道尔顿(Dalton)总结了这些实验事实,得出下列结论:某一气体在气体混合物中产生的分压等于它单独占有整个容器时所产生的压力;而气体混合物的总压强等于其中各气体分压之和,这就是气体分压定律(law of partial pressure)。


根据分压定律,水蒸气在大气里的存在和大气其他组成的存在没有关系。只要地球上有水,哪怕地面上没有氧气和氮气。水蒸气在地面上空的分布,还是和有其他气体的时候一样。不会有所改变。这个概念是直接从定律推出来的。丝毫没有什么添加。
进一步,水蒸气在地球表面的分布,有水蒸气自己的压力平衡过程。不会受到其他气体存在的影响。这也是一个直接的推论。

气体分压定律是在化学里的定律,但是他是物理学里“相对湿度”概念的基础。如果不了解,化学里的气体分压定律,就会闹出许多笑话。

最典型的错误之一莫过于气象学里,关于云的形成理论里,围绕凝结核的各种解说了。
有人用大号的字体来强调,如果没有凝结核。大气里的水蒸气达到了400%的相对湿度,也不会凝结出水雾来。

所谓的饱和的概念,就是在这个温度下,在一定的空间里,水蒸气“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强。
而相对湿度,就是空间里的水汽压强和最高压强之间的比值。Rh=P0/P Max *%。
如果“有可能”超出定温定压下水汽的最高压强(饱和压强)那么,这个饱和压强的概念本身就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科学技术都讲为之而改变。在气象学里成立了,其他的化学、物理、热力学等统统都变成是错的了。

在气象学里使用碘化银等催化剂,进行人工降雨。把降雨的机制,解释为是没有凝结核的原因。所以一旦有了凝结核。大量的过饱和的水汽就都在瞬间凝结起来了。一次人工降雨的作业于是成功了。
初听起来好像很有专业性,但是只要用分压理论一对照,就知道是在唬人了。
为什么一直没有人反驳?
道理很简单,首先当然是人类对“水的蒸发的实际过程”并不了解多少,当时实际上还没有条件解释出来。其次,总要找到一个解释啊,于是,诺贝尔得主发话解释了。于是,就没有人敢反驳了。
至于一直以来是否有人从分压定律的角度来考虑,解释或反驳。相信总会有几个吧,但是,哪能和诺主对恒。所以也就搜索不到了。

最典型的错误之二,莫过于各种水汽输送的理论了。
分压定律指出的是“不相关”,不相关就是不相关,但是就是有那么多的水汽输送的理论流传于世。
什么要到喜马拉雅山里去打一个水汽通道,什么新疆内陆,离开海洋太远,水汽输送不到。要引渤入疆啊。都是基于对气体分压定律的无知。至于南水北调那些已经过去的事我们就不提了。


已经有好多人在这个论坛上说我,只说什么什么错了。却不把正确的说出来。其实我费了那么大的劲,会不说出来吗。只是因为错的地方太多了。我必须在所有我已经找到的错误上都给大家把错误解释明白之后,才能引入新的正确的概念。否知又像这个分压定律一样,导出了湿度以后,就把分压定律抛掉了。以至发生了那么多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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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良机

我可能是忘记了分压定律,或者压根底就没有学习过分压定律。

   
可以温故而知新么!

玻璃瓶里烙铁边上的水肯定会沸腾。但是因为瓶被盖住了。所以这里沸腾蒸发的水,马上就在附近的水面上融入进去了。不会发生压力升高的现象。
但是风扇就不能再增加水 的蒸发了。因为上面空气里已经饱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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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良机

   
玻璃瓶里烙铁边上的水肯定会沸腾。但是因为瓶被盖住了。所以这里沸腾蒸发的水,马上就在附近的水面上融入进去了。不会发生压力升高的现象。
霁雪 发表于 2011-4-24 22:02

温习过,有点印象了。但我记得一定质量的气体,压强、温度、体积有一个定量关联,密闭容器里体积不可变,烙铁加热不可能仅仅是液体的水,温度变化必然导致压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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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良机

良机先生,不要在小问题上多费劲。我那电烙铁也仅是个比喻。想少打几个字吧了。否则就电烙铁的安置方法等长长的一大段,分散讨论的注意力。这个实验也仅只要演示个几秒钟就够了。也不要看成是长时间的烫下去。时间一长讨论的内容就转移了。那个风扇要是开久了,整个大口瓶不也要升温吗。我们不是在讨论这些。

在这个帖子中我想表示的之一是:
封闭的环境其实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封闭环境。哪怕小到一个广口瓶的实验条件下。封闭还是相对的。
这样我们把问题扩大开去,反过来思考:那么我们以为是敞开的环境,在另外的角度上就有可能是封闭的了。
这样的推论你能接受吗?

很感谢您的回帖。大家都能像你一样的积极思考,我们就很快能走出那迷糊看到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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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4-25 11:00
    一般对流,或者说传输,是由高温到低温,由高压到低压,由高浓度到低浓度,由高能到低能,特别是地球的大气对流和传输一直在寻找一个这样相对平衡的过程!不管什么样的地表物,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和外界寻找这样一个相对平衡的过程!如果脱离了这个事实,其他的研究就站不住脚!所以我劝祖师娘不要老是做一些无用功!
 楼主| 发表于 2011-4-25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Guest from 123.90.41.x

讨论一些技术的东西,才是对的,千万不要学了那山水!
对流的问题是要讨论的,但是你先要了解最基本的气体的活动规律才是。一加一都不会做,就要去讨论和尚分馒头,跳得太快了。
你老是说要讲事实,踏实就是讲事实。不要跳,好好的听一些你不知道的。你可以问啊,不要半瓶的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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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4-25 19:58
回复 10# 霁雪


    任何理论我都没有兴趣,我就知道简单的事实:由高温到低温,由高压到低压,由高浓度到低浓度,由高能到低能这一个简单的事实已经足够!任何理论都不会离开这个简单的事实!整那么多花拳绣腿,还不如傻子那一脚来的实用!

   呵呵,我就劝到此!

   花拳绣腿只能忽悠那些聪明人!


    我这人太傻,理论永远是半瓶醋,只好什么简单就学什么!什么是事实就承认什么,因为我知道任何事实都是简单的!
发表于 2011-4-2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未回归论坛,先问好各位。关于分压定律,我有一些想法,同大家讨论:
1.科学界早就对于气体分压定律规划了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理想气体,分子之间没有相互作用的气体,PV=nRT的气体。由理想气体方程可以推导Dalton分压律:
PV=(n1+n2)RT
P=n1RT/V+n2RT/V=P1+P2
可是,气体分子之间的作用不可能没有的,所以气体状态方程,永远是一个实验定律,而不是理论推导
2.为了描述气体更复杂的状态,引入比如范-德-华尔兹方程,这个关系可以很好的和很多气体实验吻合,也是一个研究临界性质的重要方法。
3.凝结核的意义。
这个我想仔细谈谈,因为觉得雪老师可能对凝结核理论有点意见(学生思维慢,语文不好,是真的得猜您的意思)。
过饱和现象,要从表面张力谈起。每一种液体,由于它们和周围环境的界面作用,都具有表面张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可以看到比如雪先生提到的装水的瓶子的内壁上可能有小液滴的原因。开尔文方程告诉我们曲率存在下的饱和蒸气压随着曲率半径的变化,曲率半径小,饱和蒸气压就高,气体也就更加难以凝结*。过饱和气体的确是处于亚稳态,不过如果气体特别纯净,以至于没有足够大的曲率半径的杂质使得气体可以凝结,那么凝结也是极难发生的。
*开尔文方程的推导的公示不好写,我就没有抄录。不过其基本假设就是热力学的基本假设,比较干净的一个关系,而且和实验符合的很好,我觉得质疑的意义不大。参:http://www.sjsu.edu/faculty/watkins/Kelvin2.htm

要理解凝结核,先要把不同状态下的自由能想清楚,除了温度,压强,还有很多参量影响自由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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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4-28 09:40
回复 12# 启德机场


    老人家已经陷入理论里不能自拨了!面对许多事实在他眼里已经不重要了!

凝结核这个实际的东西,她是没有兴趣的!

其实研究一切大气,不能脱离水汽这一根本事实!

其实我以前发表在本论坛的一篇文章《水汽的水分子是如何结合的》,可惜被册了,好在留有原稿,我重新把他发表出来:或许您可以仔细的读一下,或许您会明白很多东西!

http://www.21cma.net/thread-9511-1-1.html

良性的讨论还刚刚从这一上面帖开始。说我“陷入理论里不能自拨”为时尚早。你到真的是不承认一切理论的!         霁雪
匿名  发表于 2011-4-28 09:58
回复 1# 霁雪


    我的题目的主题是水汽是靠风输送的吗?

   水汽不靠任何东西输送!他跟其他大气一样遵循一个简单的事实(我称他为对流平衡定律):高温到低温,由高压到低压,由高浓度到低浓度,由高能到低能,特别是地球的大气对流和传输一直在寻找一个这样相对平衡的过程!
   任何气体在任何地表物流通都遵循这一平衡定律!森林为什么适合水汽输送也是遵循这一平衡定律!我会在另一篇正在写的文章里做详细论述,不过还有很多数据和证据正在收集!
发表于 2011-4-28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启德机场


    科学界早就对于气体分压定律规划了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理想气体
======================
    建议您帮霁雪先生补习一下什么是理想气体,否则很容易被指责是“忽悠老百姓”。


何必麻烦启德先生,你可以自己引经据典来说明什么是理想气体的,你不会是吧!
先生换了个头像啊,不会是你自己吧,够傻气的。      如果不是你,当心有肖像权的。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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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山水如屏


    先生换了个头像啊,不会是你自己吧,够傻气的。      如果不是你,当心有肖像权的。         霁雪
===========================
    那是一位笔者崇拜的人物,霁雪先生不认识也就算了,何必搞人身攻击?笔者是不会对您的头像评头品足的。
    发现霁雪先生也开始像某些人一样走下三滥的路子:笔者那篇《请霁雪先生别再误人子弟》不但被版主下沉,还被设置阅读权限以屏蔽读者。如果霁雪先生不敢面对质疑,直接封杀该帖既可。


啊哈,我也要换个头像了。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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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那篇《请霁雪先生别再误人子弟》不但被版主下沉,还被设置阅读权限以屏蔽读者。如果霁雪先生不敢面对质疑,直接封杀该帖既可。”
老大这做法大概也是出于好奇,我也有这好奇心,她应该是想看看是谁经常匿名发帖,是谁经常用--匿名-署名--方法演出单人双簧的。
看来这方法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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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有人会自卑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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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山水如屏


    是的,你会知道这人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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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启德机场

先回复先生第一点。科学界早就对于气体分压定律规划了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理想气体,分子之间没有相互作用的气体,PV=nRT的气体。由理想气体方程可以推导Dalton分压律:
   
先生仔细的查一查,分压定律比理想气体早了将近100年。应该是,分压定律是气态方程讨论的前提,而不是推导结果。
再结合大气里的水蒸气是多种水蒸气的混合物的这个事实。理想气体在这里似乎不是同一个层次里的议题。先生跳跃得太远了。我一再说,我们必须从最基本的讲起。

先生的第二、第三点,现在你觉得要有什么修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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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说:理想气体的界定并不是分压定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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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这个问题你拒绝作出解释,那你应该对你多次污蔑老大物理知识水平的做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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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你证实你的物理水平与你的北大身份不是完全不相符的一个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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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其实有很多推脱方法的:
1你可以推脱说你的北大老师就是这么教的,
2你可以推脱说北大的老师的老师就是这么教的,
3你可以推脱说老师在讲相关课程的时候你生病、泡妞等等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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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霁雪

    呵呵,霁雪先生的思维一如既往地混乱。按照版主的推理,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是1666年创立,广义相对论1915年才被提出,前者比后者早了200多年,难道牛顿三大定律也是相对论力学的“前提”?实际上:经典力学只是弱引力情况下低速宏观物体运动规律的反映。
    道尔顿分压定律的提出同样如此,科学家在后来的研究中发现绝大多数情况气体并不严格符合早期提出的定律,才总结出理想气体的概念,换句话说,分压定律等热力学公式仅仅是某些特殊温压条件下气体变化规律的反映。
    霁雪先生不要把理想气体误解为“常规气体”,进而生搬硬套成为“普适真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气体的变化并不严格符合道尔顿分压定律。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气体的变化并不严格符合道尔顿分压定律
原来你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分压定律啊!            我还是给你一个下台的机会。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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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启德机场


    科学界早就对于气体分压定律规划了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理想气体
======================
    建议您帮霁雪先生补习一下什么是理想气体,否则很容易被指责是“忽悠老百姓”。


这是你在一个回复里对理想气体是分压律前提条件的正面肯定。

铁证如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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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版主的推理,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是1666年创立,广义相对论1915年才被提出,前者比后者早了200多年,难道牛顿三大定律也是相对论力学的“前提”?”

看看,东拉西扯的看家本事又拿出来了不是?!

刚才讨论批评你的是:你后出现的东西当成先出现的东西的前提

现在你对此的反驳却是:不能把先出现的东西当成后出现的东西的前提


好好看看吧,论坛的北大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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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lhkcc58

   

    除了有一次在“谈天说地”板块里讨论失学儿童问题,笔者并没有提到自己的北大学历,好像只有lhkcc58先生一直在嚷嚷什么“名牌网友”的事情。
   
    其实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极度自卑的人来说,一旦形成自惭形愧的心理反差,不管别人说什么,哪怕是无意中透露,在你看来都是在炫耀自己的背景,都是对你的鄙视和嘲讽,所以才要想方设法贬低对方、抹黑对方,做那些查IP地址、翻垃圾帖、泼脏水之类下三滥的事情。

随时随地的转移论点,一次,可谓是网痞了                      霁雪
   
    跟整日在虚拟世界中找寻心理慰藉的您不一样,对于笔者来说,
   
    无须像阁下这样表现自己,整日把“逻辑学”挂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搞了40多年;
    无须像阁下这样看重虚名,把“百家争鸣”论坛变成个人作品展,多滥的帖子也敢置顶;
    无须像阁下这样心胸狭隘,随意编造什么“无关学术”的罪名,删除帖子打压不同意见;

    谢谢您用那么大的字体来突出笔者的母校,如果您对这个词比较崇拜,不妨把字体再放大几倍,笔者没有意见。
随时随地的转移论点,二次,可谓是网痞精了                      霁雪
    为了担心自己的回贴会加剧阁下自卑心理的恶性循环,笔者不再回复您的任何帖子。

    对于阁下的所作所为,郭德纲相声里已然有了准确的诠释——羡慕、嫉妒、恨
随时随地的转移论点,三次,可谓是网痞鬼了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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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家本事又拿出来了?

大家知道什么是“下三滥”的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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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山水如屏
原来是北大的啊。真给北大丢人。
回去仔细的找找,复习复习。
道尔顿分压定律的提出同样如此,科学家在后来的研究中发现绝大多数情况气体并不严格符合早期提出的定律,才总结出理想气体的概念,换句话说,分压定律等热力学公式仅仅是某些特殊温压条件下气体变化规律的反映。


这样的话都讲得出来,这个网络,不是只有我和LHK斑竹来光顾。还有其他北大的网友的。我的老朋友们怎么教出这样的学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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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大无端中枪。: )
风流不在谈锋胜,淡定淡定各位前辈。
回应雪大:"先生仔细的查一查,分压定律比理想气体早了将近100年。应该是,分压定律是气态方程讨论的前提,而不是推导结果。"
的确是这样的,先有不精确的理论,然后再慢慢往实验上靠拢。物理学本质上是实验科学嘛。
时间上的先后不是因果的先后,分压定律不是气态方程的前提,比如,范氏气体的气态方程,就不符合道尔顿分压定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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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霁雪

关于我的第二第三点,暂时没有什么要谈的。听大家的发言,错了就改,改完再错,错了再改,千锤百炼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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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霁雪

原来是北大的啊。
============
霁雪先生的“恍然大悟”,恰恰证明笔者在与您的往来中并未提过自己的毕业学校。
那只不过是一所普通高校而已,何必像某些人似得整天挂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
北大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织席贩履者大有人在,没什么大惊小怪。
北大人并非不能犯错误,有错就请指出来我改,也没什么大惊小怪。
承认您比笔者年长,但请别扯什么北大校友出来占辈分上的便宜,
如果有缘相见,笔者反而很想问问他们是不是也认为“气象学全错了“?
问他们能否读懂您那些兜圈子+反正话+脑筋急转弯的“老奶奶讲故事”,
让他们评一评所谓“显性地应力场异常干涉谐振纹理云”的地震云定义。
最后讨论一下:我们究竟是遇到了旷世奇才,还是应该检讨交友不慎?

随时随地的转移论点,可谓是网痞了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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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山水如屏

“ 除了有一次在“谈天说地”板块里讨论失学儿童问题,笔者并没有提到自己的北大学历,好像只有lhkcc58先生一直在嚷嚷什么“名牌网友”的事情。”

按:我昨天数次提到“名牌网友”,任何一个人都看得出那是指称你。
   
   
“其实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极度自卑的人来说,一旦形成自惭形愧的心理反差,不管别人说什么,哪怕是无意中透露,在你看来都是在炫耀自己的背景,都是对你的鄙视和嘲讽,所以才要想方设法贬低对方、抹黑对方,做那些查IP地址、翻垃圾帖、泼脏水之类下三滥的事情。”


   按:我的确有查看匿名骂人网友的ip要求,这是板块管理的需要。因为论坛有必要防止地震吧经常出现的出现骂人、黄贴的情况。偶然间发现一个骂人网友所在的115.170号段有上黄图的情况,觉得有必要对该匿名网友予以某种关注。没有想到我这警惕性引来你的暴跳如雷,你甚至毫无根据指责我影射你与那号段的馒头b图有关,与那“不是无耻,只是有些大胆”的征求女友的帖子有关。
我希望你能安静下来,现在安静下来,你或许还能洗清自己。本来是与你无关的,你一暴跳如雷,事情就引火上身了。


“ 跟整日在虚拟世界中找寻心理慰藉的您不一样,对于笔者来说,
   
    无须像阁下这样表现自己,整日把“逻辑学”挂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搞了40多年;
    无须像阁下这样看重虚名,把“百家争鸣”论坛变成个人作品展,多滥的帖子也敢置顶;
    无须像阁下这样心胸狭隘,随意编造什么“无关学术”的罪名,删除帖子打压不同意见;”

按:我上网时间是不少,美日欧的重要时间段的图都会下载分析,和这些东西打交道我不觉得太虚拟。我对你的看法感到很奇怪,你上网时间更多,甚至上班时间也发帖,但是同时又觉得网络是虚拟的,是不是有些矛盾?!

“40多年”的事儿我只对一个“无赖网友”提到过,那不是显示什么,而只是警告他不要打着逻辑学的幌子招摇撞骗。希望那无赖网友不是你。

板块事宜自有上层监管,没有你说三道四的余地。这是我第三次提醒你了。

我的确转移了你那弄不清电源分类的帖子及其它搬弄是非的帖子,它们的确与学术无关,那些东西里没有任何值得“打击”的意见或意思表达;逻辑错误除外。


    “谢谢您用那么大的字体来突出笔者的母校,如果您对这个词比较崇拜,不妨把字体再放大几倍,笔者没有意见。   

为了担心自己的回贴会加剧阁下自卑心理的恶性循环,笔者不再回复您的任何帖子。

    对于阁下的所作所为,郭德纲相声里已然有了准确的诠释——羡慕、嫉妒、恨。”

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北大人都象你那么自作多情。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北大人都象你那么渴望别人的“羡慕”和“嫉妒”。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北大人都象你那么祈望得到点儿什么-哪怕是“恨”也
      好。

      没有一个北大人会比你更让北大丢脸了,如果北大的确有什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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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虚荣的人不在少数,求得他人羡慕这一需求,到也是能被社会容忍的。但是,求得他人嫉妒的心理需求、求得他人的心理需求却无论从社会学还是心理学都很难得到常人认可的解释。
这两种特别的心理需求或许与sex有关,因为它们多少有些像是sex game里的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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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2 11:23
呵呵,您们研究心理学,还是研究气象啊?

您们二个的打情骂俏到是象对小情人一样,呵呵!不过搅了齐大师的局啊,小心老人家气出什么身体不舒服,那是很大的不敬啊!
发表于 2011-5-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我不会成为弗洛伊德的粉丝,更不会成为李银河和洪晃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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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启德机场


    北大无端中枪。: )
风流不在谈锋胜,淡定淡定各位前辈。

==================

   呵呵,谈不上什么北大中枪,充其量是笔者自己的事情,跟北大扯不上关系。   
     
   这是很奇怪的现象:别人自己没有提学历的事情,某些人却热衷于炒作什么“名牌网友”,什么“北大身份”,说什么“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透漏自己是从什么名牌大学出来的人必定是小人。”
   这是什么心态?只两个字:自卑。
   讨论一个人的学历背景其实是很无聊的事情,是不是在论坛里发帖留言都需要自报家门:哪个学校?什么专业?
   科学面前人人平等,中专学历的也有人当上院士,何况在虚拟论坛里说话,实在没有必要突出什么“背景”。
   只不过是中国一所普通高校的名字而已,何必像某些人似得整天挂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   

    还有更奇怪的事情,下面这两句话居然出自一人之口,启德先生一看便知,不解释。

    1.自主、有意透漏自己的“长处”的人是小人。这“长处有”可能是公认的,有可能是自以为是的。
    2.容我“自吹自擂”一句,偶尔为之,应该算不得骄傲自满吧。我高一买第一本逻辑著作,与逻辑学打了40多年的交道。这结论是逻辑学铁定的东西


    这位斑竹的逻辑学水平不置可否,但是他的“勤奋”确是毋庸置疑的,不但论坛内部事务要管,论坛外面的事情也要管。看到一个匿名访问者不顺眼,就在其IP地址号段(往往是动态IP)上千条发言记录里找里面那些脏话帖子(也就是开始翻垃圾堆)然后截图回来说“但愿楼上与此人不是一个人”,就以此作为影射的证据往他身上泼脏水。然而这个号段上查到的几千条干净帖子斑竹却视而不见。
   到这一步,就不仅仅是自卑,而是羡慕、嫉妒、恨了。

   不过整夜翻垃圾堆确是大有收获,什么“sex game“、什么”sm”,什么“泡妞“,”什么“馒头b图”...这位自诩退休老师的人还真是什么都懂,北大老师是不懂这些的。

   北大的老师如果说过“人体含水量90%”的话会勇于承认自己错了,不会搬什么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
   北大的老师“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他们知道打压学术民主比具体的学术失误更为严重。
   北大人并非不容许犯错,正如先生所说,错了就改,改完再错,错了再改,千锤百炼,否则怎么“兼容并包”?
   所以什么“让北大丢脸了”,什么“如果北大的确有什么的话”,都是扯淡罢了,只能说他太不了解北大。

   借这个机会再赠那位斑竹一句:“北大有什么、没什么都与您无关,笔者一个人代表不了北大,蚂蚁撼树也否定不了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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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启德机场


    终于在论坛发现第二个敢于公开承认错误的人。恭喜你。
    我第一,你第二。
    人和人竟是如此的不同,对同一个错误有些人第一时间公开承认,有的人仍然在百般抵赖,他宁可把所有的逻辑错误都犯一遍也不可能承认自己的无知和错误。
   看样子,北大害死人啊,若没有那招牌,---。
   不,更准确的说,若不是“无意间”透漏那北大的招牌的话,也许不至于此。
   不,他不可能不“无意间”那北大的招牌,本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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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启德机场


    回应雪大:"先生仔细的查一查,分压定律比理想气体早了将近100年。应该是,分压定律是气态方程讨论的前提,而不是推导结果。"
的确是这样的,先有不精确的理论,然后再慢慢往实验上靠拢。物理学本质上是实验科学嘛。
时间上的先后不是因果的先后,分压定律不是气态方程的前提,比如,范氏气体的气态方程,就不符合道尔顿分压定律的。
==========================
    言归正传。正如先生所言,科学发展是一个对前人研究成果不断修正的过程,每一次进步都是对自然规律更为逼近的描述,使旧定律在更广的范围适用。而霁雪先生试图“以旧换新”,以现代气象学不遵循旧定律作为突破口和研究方向,显然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历史规律的。按照这种“开倒车”的思路,相对论力学对于高速运动状态下的物体的描述显然不符合当年牛顿经典力学的公式,难道可以推断爱因斯坦“全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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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大的老师如果说过“人体含水量90%”的话会勇于承认自己错了,不会搬什么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

看看你在侮辱一个“虚拟”的老师了不是?

含水量.jpg

这是第二次把证据切给你了,记住,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切给你之后,我曾经告诉你这是胎儿的含水量。在这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你仍然厚颜无耻的把人体的含水量论题转移到受精卵。
那受精卵能算是人吗?
之后是你更无耻的几十回合的龌龊。

时隔近两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这百分之90,为什么?想来想去有如下可能:
1 无耻
2 为了更无耻而继续无耻 下去

北大怎么会有如此无耻之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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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大白,原来所谓的“科学数据”就是从“快乐老人网”取得的,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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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含水量1.jpg

你这“拒绝搜索”的手法也是一种无赖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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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启德机场


    “时间上的先后不是因果的先后”
1  切莫把“前提条件关系”偷换成“因果关系”。
2   后出现的东西不可能是先出现的东西的前提条件。
3   没有人和你讨论因果关系,你当真认为相关问题的讨论会涉及到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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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某人别白费力气了,搜索的结果遮掩不了你当时的认知错误。敢说当初写下“水分占体重百分之90的人体”那句话时,脑子里当时想的“人体”就是指胎儿吗?只不过后来自知理亏又不敢承认,才去网上查什么胎儿数据。

下面是某人最初的答复,不解释。

发表于 2011-2-1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6# 山水如屏
    婴儿的水比例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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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1.自主、有意透漏自己的“长处”的人是小人。这“长处有”可能是公认的,有可能是自以为是的。
    2.容我“自吹自擂”一句,偶尔为之,应该算不得骄傲自满吧。我高一买第一本逻辑著作,与逻辑学打了40 多年的交道。这结论是逻辑学铁定的东西”

你对这几句的反驳早已被再反驳过。置对方的反驳于不顾,反复贴出已经被反驳过的东西;这是无赖辩论者的另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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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山水如屏


    你这无赖辩论者,你当真不知道人可以分为:老中青少幼婴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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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过“人体含水量90%”的话会勇于承认自己错了,不会搬什么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

婴儿身体含水量可以到达百分之90,我会搬出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我用的着吗?

你这无赖辩论者,连撒谎也不会,撒谎也得合情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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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lhkcc58


   
我说错了。
本意是:
1."分压定律比理想气体早了将近100年"不能推出"分压定律是气态方程讨论的前提",分压定律既不是气态方程讨论的前提条件,更不是原因。
2.后出现的东西也可能是先出现的东西的前提条件,关键在于怎么定义"东西"。物理理论就常常出现这个情况,比如,后出现的相对论就是先出现的牛顿力学的前提条件,相对论使得我们认识到,只有宏观低速的才能用牛顿力学研究;后出现的理想气体定义也是道尔顿定律的前提条件,分子相互作用力的研究使得我们认识到,只有理想气体才能使用道尔顿定律。这个是因为人类的认识不断提高,发现了更多更广的规律,从而对之前对更少更窄的研究结果加上前提条件。
3.回应:"没有人和你讨论因果关系,你当真认为相关问题的讨论会涉及到因果关系??"
哇,语气很man!
回答:在下说错了,我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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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你38楼的:
“如果说过“人体含水量90%”的话会勇于承认自己错了,不会搬什么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
这是你45楼的:
发表于 2011-2-1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6# 山水如屏
    婴儿的水比例是差不多的。

你能把这两个地方的矛盾圆起来吗?
如果连你也认为婴儿的含水量百分之90是“差不多的”,那我们会有争论?
如果我有证据证明那婴儿的百分之90,我会提出胚胎问题吗?

你这颠倒黑白的无赖辩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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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人体含水量是怎么讨论起来的?
我也来凑热闹:
Guyton's Textbook of Medical Physiology states that "the total amount of water in a man of average weight (70 kilograms) is approximately 40 liters, averaging 57 percent of his total body weight. In a newborn infant, this may be as high as 75 percent of the body weight, but it progressively decreases from birth to old age, most of the decrease occurring during the first 10 years of life. Also, obesity decreases the percentage of water in the body, sometimes to as low as 45 percent".
摘自:Guyton, Arthur C. (1991). Textbook of Medical Physiology (8th ed.). Philadelphia: W.B. Saunders. p. 274. ISBN 0-7216-3994-1. 具体测量方法应该是D2O注射法。
无论如何,90%有点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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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启德机场


    承认了两次错误,想找补点什么回去?
我看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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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找补点什么回去?"
这句话翻译成中文是什么意思啊?

哪啊这都是,都是自然科学问题,怎么这么大火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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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敢说当初写下“水分占体重百分之90的人体”那句话时,脑子里当时想的“人体”就是指胎儿吗?只不过后来自知理亏又不敢承认,才去网上查什么胎儿数据。”

我在反驳老周时提到这微不足道的论据“百分之90”,我有必要把这数据具体到某一个子项或者某一个人吗?
有一个个体可以到达这数据,那我的论据就是成立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如果连你也认为“ 婴儿的水比例是差不多的。”我会觉得理亏?

你这TOP无赖辩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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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启德机场


    看样子你是骑驴找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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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lhkcc58


    或许是英文学得太好以至于和中文不分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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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lhkcc58

我觉得论坛最好还是多讲普通话或者英文等等大家能看明白的东西好,您一个"找补"我搜索了半天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两个一直在线看,就是聊天的感觉,聊天总得用通用的话呀。
再一个就是,我觉得因果关系的那个自己说的不对,所以说自己错了。我不知道之前大家讨论了人类含水量到什么地步,过来放了些材料。不是为了"找补"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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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补”有些像是“返还”的意思。
在这里有“寻求某种平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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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启德机场


啊这几天白天没空,只能晚上短短地来网上看一下。

先生的回答,真的让我很失望,网上讨论理论问题,大家并不真正相识。所以还是要以诚信为上。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犯错,关键是要及时的纠正。So do me.  先生也许是上了山水的当了?一股劲的往热力学上扯。还是仔细的想一想吧。


"分压定律",讨论的是"两种"以上的气体。说明"两种"以上气体同时存在的时候,可以不考虑其他气体对某一种气体本身变化的影响。这就是分压定律

注意"两种以上"! 如果只有一种,就无所谓一个“分”字了

如果没有分压定律。那么,无论是理想气体或是真实气体有关他们的特性的所有讨论就必须在纯气体的条件下讨论了。这就是叫做“前提”。而理想气体和真实气体的各种相应的定理,方程等都是基于一种气体的,或者说是基于每一种气体。诚然,因为分压定律的存在,所以气体方程也可以描写两种以上的气体。但是这只是一种回顾。不是推导结果。

我提出“关于气体分压定律的思考”,就是因为,分压定律是在初中的时候学的,是在化学里学的,物理里甚至只是提了一下,用来推导了一个湿度的定义,以后就再也不提起了。分压定律从来不是考试的内容,后来随着学业的进步,总好像加减法总是会做的吧一样,就没有那本书再来提醒这个对于气体最基本的定律(规律)。但是,偏偏大部分的人都忘记了。例如,山水先生是肯定把这个定律还给他的初中老师了。其实忘记是难免的,大部分人学过了以后都忘记了。没有什么可以不好意思的。别说大部分人忘记。就是气象学的先辈们,气象学的现在的学者、现在气象学的教授们都忘记了,整个气象学都把分压定律忘记了。

忘记了,捡起来不就是了吗?何必要为那个你并不熟悉的气象学打抱不平。

我原以为,这样一个简单的定律,不会有什么可以争论的地方。想不到,有人偏要转移论点。居然就可以争论了60个回合,还没有得到统一的认识。真的对广大的网友太没有礼貌了。我相信先生一定不是故意的。只是被别人提了一个错误的头,没有反应过来。

我等待分压定律的讨论得到结果以后,还要介绍一个分压定律的重要推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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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山水如屏

不要只会做“百批大王”


现在让你发表了,你北大高材生的高见,你来写一点你如何“找出气象学理论真正“不能解释”的云像”。只要是有一点点启发性的。为了鼓励版块里的讨论风气。我就给你置顶。

第一次不会写,不要紧,北大里没有学好,这里也能学。多写几篇,我总能帮你找出一篇来的。来吧,再不写可就不是北大的校风了。再不写把我的那些老朋友的脸也丢尽了。再不写你对得起那些原来等着听我“误人子弟”故事的网友吗。再不写你怎么还有到这个版块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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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启德机场

这回轮到启德先生中枪了,呵呵。

大家讨论“人体含水量多少”这样的话题,一般都讨论其普遍意义,没人一上来就去考虑什么极值特例。而某些人为了表现自己的“严谨”、“专业”,非要说成“含水量90%的人体”,因为胎儿含水量如何如何。记得论坛里曾经有人类推:lhkcc58版主的脸比猪屁股还大,因为这里的“猪”可以是猪仔或是胎儿猪云云。

可惜这样的“逻辑学”对于其它人来说,除了嚼舌抬杠毫无意义。如果认识到这就是某人整天挂在嘴边的“逻辑学”,这便是某些人聊以自慰的专业学问,便不能解释他为何如此自卑,会有那么多“羡慕、嫉妒、恨”的表现。而一个极度自卑的人一旦被人戳穿,就发展到见谁咬谁了。


不要只会做“百屁大王” 该你写点了,再不写你怎么还有到这个版块里来。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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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霁雪

呵呵,霁雪先生不必用什么激将法,扯什么北大学风是没用的。笔者早就承认,自己不懂气象学,是来向别人学习的。不懂就是不懂,不会打肿脸充胖子,但是对于别人言论中明显的谬误,也不会坐视不管。

笔者很想知道您提及的那些北大老前辈们如何评价您的新气象理论,是否同意您“别说大部分人忘记。就是气象学的先辈们,气象学的现在的学者、现在气象学的教授们都忘记了,整个气象学都把分压定律忘记了”的说法。按照您的推理,也许爱因斯坦把牛顿给忘了。



不要只会做“百屁大王” 该你写点了,再不写你怎么还有到这个版块里来。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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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你38楼的:
“如果说过“人体含水量90%”的话会勇于承认自己错了,不会搬什么胚胎时期的数据来遮羞。”
这是你45楼的:
发表于 2011-2-1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6# 山水如屏
    婴儿的水比例是差不多的。

你能把这两个地方的矛盾圆起来吗?
如果连你也认为婴儿的含水量百分之90是“差不多的”,那我们会有争论?
如果我有证据证明那婴儿的百分之90,我会提出胚胎问题吗?

你这颠倒黑白的无赖辩论者,拿着自己的逻辑错误去抹黑别人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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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界早就对于气体分压定律规划了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理想气体
======================
    建议您帮霁雪先生补习一下什么是理想气体,否则很容易被指责是“忽悠老百姓”。

看看,同样是拿自己的错误去抹黑他人!!!
无耻的北大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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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启德机场


    后出现的东西也可能是先出现的东西的前提条件,关键在于怎么定义"东西"。物理理论就常常出现这个情况,比如,后出现的相对论就是先出现的牛顿力学的前提条件,相对论使得我们认识到,只有宏观低速的才能用牛顿力学研究;后出现的理想气体定义也是道尔顿定律的前提条件,分子相互作用力的研究使得我们认识到,只有理想气体才能使用道尔顿定律。这个是因为人类的认识不断提高,发现了更多更广的规律,从而对之前对更少更窄的研究结果加上前提条件。
===========
   还是言归正传吧!笔者最近在想一个问题,“经典力学”的术语是后来出现,最初的时候并不自称为经典力学,只是后来为了与相对论力学和量子力学区分而提出。同样,现在所说的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其实就是克拉珀龙方程,但笔者没有查到1834年克拉珀龙由气体实验定律归纳出该方程的时候,有没有当时就提出“理想气体”或者“完美气体”的概念?个人认为后人归纳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理想气体”的基本假设在实际气体中并不成立。


不要再忽悠启德先生了。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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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山水如屏


    还继续献丑!!
在相对论提出以前牛顿的力学成立不成立?
在孙子出现以前,老爷子作为一个人就"不成立"?

打着灯笼找不到的傻瓜居然在北大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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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北大的牌子把你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以下省去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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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2# 山水如屏


    不要只会做“百屁大王” 该你写点了,再不写你怎么还有脸到这个版块里来。    霁雪
============================
    笔者观点在《请霁雪先生别再误人子弟》里已经说得足够清楚,只不过被加了20分的阅读限制。
    最后一次提醒霁雪先生,有意见请回帖,不要直接在人家的帖子上用红字批注,那样很不礼貌。
    对这里已经很失望了,如果版主再这样,笔者只好跟这个版块说再见,也了却您老人家的心愿。


倒是你做“百屁大王” 有礼貌?
我是希望有出自名牌大学高材生的帖子,张张门面啊!
你要走,那可更给名牌大学丢脸了。臭……………………老九,不能走!
我是引火烧身,这论坛里的老师们,刚刚平静了几天。又要去打扰他们啊。
你已经犯众怒了。你得在这里留下来写帖。不能再拖了。再拖这个论坛你也站不住!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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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山水如屏 还有雪斑竹的批注


   
我太久不看教科书了,完全跟不上你们的思路了。
再看看再说话,同时等着霁雪先生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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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山水如屏


    那是一种警告方式,在权限之内的。



这个权限叫做“关起门来XX”                    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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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lhkcc58


    没有了分压定律,水蒸气和水雾和烟尘和沙尘暴就没有了区别。有了分压定律,水蒸气和烟尘和沙尘暴就绝然不同。

看来,光是名牌大学还是没用,还要看是什么系的什么专业的。就差那么一点点,这头等马,二等马和三等马的区别就出来了。我早就说,去念气象学的本来就是底气不足的那些。古往今来一直是这样。那么那些气象学教授忘记了分压定律,也是先天注定的啊。(看到网络上十大最受欢迎和十大最不受欢迎的专业,气象学和XX学都荣居后者之尾,不是没有道理啊)


分压定律,有的人不仅仅是忘记啊,还要乱套,把分压定律归到热力学去了。喔!吼!他对热力学的了解也可见其一斑了。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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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版块里居然还有耍把式卖艺的主儿,苦等名牌大学网友“接招”,呵呵!
不过要跟擂主说对不住了,笔者对您的专业领域实在不感兴趣,承认您是宇宙间逻辑学统计学物理学气象学第一人还不行吗?
就冲您“我会让每一个人认识自己”这句振聋发聩的话,小弟对你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既然要维护版主的权威,笔者还是选择离开吧。
临走还是送您那句话:做人别太自卑,您真的不需要用别人的文凭来证明什么。


临走还是送您那句话:做人别太自卑,您真的不需要用别人的文凭来证明什么。

真是转移论点的鼻祖了,要是你是北大的新闻系什么的倒是对口,可惜考不上是吗?         霁雪
我们那时是新闻系,现在是 什么不太了解。大约还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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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让每一个人认识自己”

看来你的“能力”问题还不仅仅是表现在逻辑方面的,对语句的理解也成问题。
“认识自己”那是指“自知之明”。

你这北大的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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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 山水如屏


    我过去还做过耍猴的,你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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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霁雪


    宏观看那些东西在大气环流里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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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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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lhkcc58

    仔细看就有了。
连各种不同组成(露珠或冰晶)的云都看起来有明显的不同。
何况,烟和尘。有的是发散的,有的是收敛的。
我将主要讨论收敛的那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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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6# rreewwq

希望他今夜不用吃安眠药!

回LHK斑竹:笔者不再回复您的任何帖子。本主题第34#帖


这类的答复经常有看到。他会回来的。劣性难改啊。明知道自己过街人人喊X,但我确信,又会回来的。这论坛,正面回答的实在太少,我需要这样的一个反面教材。皮厚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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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 霁雪


    我是说它们在水汽运行的大模样里同样随波逐流。以后有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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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我好像只骂过一个人,山-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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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3 00:47
哎,看来您们都不适合搞研究!

  这那里是研究啊,完全是.....不说了,睡觉去!
匿名  发表于 2011-6-28 17:09
一帮神经病 脏了所谓的学术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20-7-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ww.dizhentan.com/redirect.php?goto=findt&pid=109848&ptid=40466]82#[/] Guest from 114.250.74.x


《一帮神经病 脏了所谓的学术论坛》

时隔七八年,回头再看看这个论题,确实,有些人听不得在书本上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容不得新概念。说我不要误人子弟。其实是容许他人误导自己,只要那个人士比较有名气一点,而且吧这些观点写到了书里。
本来这个题为关于分压定律的思考,我当然不是来介绍一下什么是分压定律,而是要引导出一些新的结论。可惜也被打乱了。没有能继续下去。很对不起大家。

这一次,重新回到地震坛,尽管现在的坛友似乎少了许多(现在的新媒体太多了吧。)我还是要把以前没有说完的内容写出来。
真的希望山水先生还是经常来这里看一下。

以前是在谈到分压定律的地方停下来的,这次就准备从这个地方续下去。
只是我每次都是现场写的,没有起草稿。也许总会有点失误的地方,欢迎大家及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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