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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官方就“将发生地震”传言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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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社泉州7月29日电(孙虹 曾福志)近日,坊间流传着“福建泉州8月13日将发生大地震”的说法,记者29日从此间有关部门获悉,福建泉州市地震局已针对此流言进行公开辟谣,并呼吁民众安心工作与生活,不可轻信谣言。

 近期,一些网络社区、论坛流传着福建泉州将在8月13日发生大地震的帖子,并有部分网民称“听说很多外来工都在请假或不要工资自动离职回老家”、“很多人外出避难了”,各种猜想引起了部分民众的担忧。对于盛传的“泉州地震贴”,不少明智的网友提醒发帖者,不要散布谣言。

  针对此事,泉州市地震局日前进行公开辟谣,稳定市民情绪。“地震谣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场范围较大的地震谣传,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可能不亚于一个破坏性地震。”泉州市地震局局长傅剑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震谣传一旦发生,会借助人们对地震的无知和恐惧心理,迅速扩散蔓延,造成社会动荡,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据悉,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来,中国各地关于地震的流言此起彼伏,对民众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多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傅剑国介绍说,“主流科学界普遍认为,对地震的预报至今无法精确,尤其是中近期地震。从世界地震史的资料分析,人类对地震的准确预报也是极少数”。同时他表示,“大家不可轻信地震谣言,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完)
发表于 2010-7-29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就一直在担心这事儿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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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震谣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场范围较大的地震谣传,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可能不亚于一个破坏性地震。”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本文来自: 地震论坛www.dizhenluntan.com 详细文章参考:http://www.dizhenluntan.com/thread-3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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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8-2 23:11
傅剑国介绍说,“主流科学界普遍认为,对地震的预报至今无法精确,尤其是中近期地震。从世界地震史的资料分析,人类对地震的准确预报也是极少数”。同时他表示,“大家不可轻信地震谣言,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完)

意思是说,砖家无法预报地震,大伙听天由命吧。
发表于 2010-8-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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