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9-30 09:26

请懂法律的朋友 告诉我们

最高法:今起恐怖信息编造者无传播也可定罪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
有的...散布“发生地震”、.. 等虚假恐怖信息,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
--来自 京华时报 2013-09-30

请懂法律的朋友 告诉我们
怎么样的言语用词 才使我们既能进行交流学术,又不触犯法律?
先谢了!
sydneyman @ 126 . com

发表于 2013-9-30 09:41

我用"能量"大小来衡量发生地震的可能性和大小,
"能量还在"表示发生地震的可能性还在.
"能量很大"表示发生大地震的可能性很大.

不直接用"地震"二字,这样从法律的角度安全吗?
欢迎大家可以讨论,
找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来,共同使用.

发表于 2013-9-30 10:06

我的一个建议,不知好否?

我们称地震为"目标"
震级x10为大小
经度x10为座标X
纬度x10为座标Y

例:
发震时刻: 2013-08-31
纬度: 28.2°
经度: 99.4°
震级: 5.9

我们称发现"目标"
大小:59
座标:994,282
时间:20130831

Sydneyman @ 126 . com

月亮之上 发表于 2013-9-30 12:17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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