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坛's Archiver
论坛
›
地震理论争鸣
› 论辩的规矩--希望大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lhkcc58
发表于 2012-6-5 11:14
论辩的规矩--希望大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1提出观点,可以是有充分规矩的,可以是根据不充分的,可以是没有根据的。有观点比没有观点更值得尊重。
2提出反驳是必须有根据的,否则那反驳就是没有意义的,没有意义的反驳不应该被提出来。
3在论辩过程中不得牵扯对方的学识能力等等,那涉嫌人身攻击。
山水如屏
发表于 2012-6-5 12:02
lhkcc58
发表于 2012-6-5 12:23
前元老楼上的帖子没有对一楼意见作出意思表达,故被屏蔽。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论辩的规矩--希望大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