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地震坛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146|回复: 1

为何删除论坛中理论探讨和地震预测实践相结合的实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3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何删除论坛中理论探讨和地震预测实践相结合的实例?
我不明白斑竹的做法,这个贴子对那些认为地震不能预测会起到一个提醒的作用.这也是台湾同胞向我们求助的贴子,删掉好吗?
Ping052622
不断为我们提供太阳黑子和KP数据,删除此贴除了会伤了Ping052622的心外,也不利于我们对地球目前状况的了解。今年我们面临的地震威胁较大,让我们蒙在鼓里好吗?

4# lhkcc58
一直以来,我对论坛上的每一个人都很尊重和客气.但是这次,我真的要用有眼无珠和助纣为恶两个词来形容.
为何有眼无珠
?
你看不到这个贴子珍贵的地方
.
这是世界上首个将太阳黑子活动和地核运动紧密联系起来进行地震预测并且在预测地点和时间上取得大致相同的贴子,请问,除了这个论坛上有这个贴子,还能找得到吗
?
这是中国人在地震预测上所开创的先河,是两岸人民共同合作的结晶.你不引以为论坛上的骄傲而是将它删除,只能说是有眼无珠
.
为何助纣为恶
?
虽然地震死了那么多人,但是现在国人还停留在地震能否预测的门口上.当中还掺杂着复杂的因素在里面.现在要从地震虎口中救人,急切要改变的就是地震不能预测的观点.因为你的行为,将一个有可能改变旧观念的贴子删除掉,等于助长了旧观念,好让地震继续伤人
.
如果你的行为,是因为有了这个贴子而无人看你的所谓精品贴子,那么,其心当诛!

13# lhkcc58为了平息别人对你的批评而想通过删贴来达到目的,足以暴露你的为人.
在贴子中有很多是理论探讨的,:为何有些时段白天发震的机率大于晚上、地核运动和KP数据的关系等等。请你正面回答为何有理论探讨的内容你也要删除。
你所谓的人身攻击,我说的是如果,假如你心中无鬼,也无须对号入座。
你的所谓精品贴,我只提极光那一个,连色散的原因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说解释了极光,这是什么?笑话。
再有,13印记磁针测地震的贴子有人有疑问吗,没有。这是能救人的贴子,为何你不置顶?为何不列为精品?这是地震论坛,你的极光笑话能救人吗?是什么原因令你罔顾大众利益放弃救人的贴子而将你的贴子列为精品?动机是什么?
面对地震威胁,tanlilin斑竹冒着危险观云,然后将贴子发上来;Ping052622为了我们辛辛苦苦找来资料:我在凌晨1点多还去野外观云等等。这么多人为了救人大义而辛勤义务劳动,将劳动结果以贴子发上来,一个以大局为重的版主能忍心删贴吗?
请你掂量一下,你是将地震论坛作为你出人头地的踏脚石还是以救人为目的
37#lhkcc58

不是我说大话,如果我不写出来.谅你也参透不了当中的玄机.看来你真是不知道自己犯下什么错误.
我查过案.对法律有点认识.你删贴后我就咨询了律师的意见,你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你所删的的贴子,网友们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享有所发贴子的著作权.所发贴子之前并没有在本版块中明确禁止.虽然你后来发出通知,但是这些贴子是您发出通知前发的,也不适用你所发的通知限制范围.即使是在你发通知后所发的贴子,如果没有明确列明是那个贴子,你也没有权利删除.在你列明贴子后,网友确实有违规的地方而又不改正,你才能删除.再有,Ping052622所发的贴子是对太阳黑子的观察结果,具有科研价值,是私人科研成果,你根本无权侵犯别人的私人科研成果。当中,也包含我对太阳黑子和地核运动的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是拥有著作权的。

我严正地告诉你:对于你的侵权行为,凡是受到你侵害的网友,都有权循法律途径向你追讨赔偿。
24# 测震人
抱歉。
时间,梯子我都给了。但是,情况是怎样,您也看见。
一个小孩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母亲会教他说对不起。这是家教。
明知对网友造成了伤害而不道歉和作出弥补过错的行为,赤裸裸的无道德、无礼貌、无家教。
鉴此,我收回算了的贴子,请体谅。
Ihkcc58的删贴行为在情、理、法上都极为不妥,是明显的过错行为,给热情善良的网友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强烈要求Ihkcc58弥补过失,尽快将所删除的贴子复原,并向受伤害网友道歉。
lhkcc58
发表于 2009-7-29 09:30 | 只看该作者 梯子还是留着自用吧!

另,莫要在我这儿充大!(母亲会教他说对不起。这是家教。)
发表于 2009-7-29 19:28 | 只看该作者 梯子还是留着自用吧!
另,莫要在我这儿充大!(母亲会教他说对不起。这是家教。)
lhkcc58
发表于 2009-7-29 09:30
你不乖,就算你很想做小孩,我也不能充大来当你妈.

43# lhkcc58
你又删贴子干吗
?
我回复测震人的贴子更本没有充大的意思,贴子明确告诉你这个意思.我是男的,能当你妈吗
?
你提的东西,不用你担心.至少,即使我写不出来,也没人骂我.

游客 发表于 2009-7-29 22:06
敬告:任何随意删贴的行为都是侵犯发帖者言论自由和学术讨论自由的行为,发帖者都有权追求删贴者的侵权责任,因此请版主恢复原帖!!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点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匿名  发表于 2009-9-21 18:15
敬告:任何随意删贴的行为都是侵犯发帖者言论自由和学术讨论自由的行为,发帖者都有权追求删贴者的侵权责任,因此请版主恢复原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地震坛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地震坛 ( 京ICP备14033744号 )

GMT+8, 2024-5-21 15:5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