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主流地震学界对地震成因及其分类的简述,摘抄于下:
§2、地震的成因及其分类
地震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构造变化、火山喷发及山崩塌陷。因此,地震按成因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及陷落地震三类。
〈一〉、构造地震:大多数地震都是由构造作用所引起的,当地壳内部岩石失去平衡而致发生断裂时,就撞击邻近的岩石,发生地震。这种地震的特点是:常常发生,时时重复,震动的时间长,影响的区域大。如1870年中亚现名维尔纳(阿拉木图)城,自当年5月28日大地震后三年之内一直接连都有地震(余震)。又如希腊1870年7月29日发生大地震后也延续了三年之久。又如1920年甘肃大地震,影响范围达12个省市;智利地震,南北2000公里范围内都产生严重影响。
〈二〉、火山地震:火山喷发时所引起的地震。岩浆在地下高压作用下,沿地壳中的裂隙,冲出地表,引起附近岩石的颤动,就发生了地震,这种地震是随火山爆发的强度而有不同的烈度,其特点是一般不很厉害,影响范围小,只是局部现象,只佔地震的7%左右。且往往只发生在活火山地区。如维苏威火山喷发时引起的地震也是很微弱的。只有像在滨地海峡的克拉喀托火山爆发时是非常剧烈的,火山周围的海底震动的结果造成强大的海浪,冲走火山区域岛屿上的所有生物,并造成附近大岛——苏门答腊、爪哇等极大的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