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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问题3的帖子,淹没了。只能把最后的结论再强调一下。
因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难以接受的认识:
对于时间概念的精确制定和对时间概念的错误理解,是同时开始的。
当第一次对于“秒”的时间长短作的定义的时候,科学界对时间的错误认识也被固定下来了。
1660年秒摆的摆动时间被伦敦皇家学会提出作为时间的长度单位,在地球表面,摆长约一米的单摆,一次摆动或是半周期(没有反复的一次摆动)的时间大约是一秒。在1956年,秒又被世界度量衡协会以历书时1900年1月0日12时起算的回归年的31,556,925.9747分之一为一秒确定为时间的标准。在1967年第13届国际度量大会人们改变了原子秒的长度定义:以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之间跃迁所对应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为1秒。
所以可以豪不掩饰地说:
打从第一次世界大会决定了以1900年一个回归年的长度的几分之几为一秒的标准长短的时候起。物理学界和科学界就在时间的概念上走进了一条哲学上的绝对时间的死胡同。
所谓的最标准的时间并没有解答时间产生的原由,并没有解答时间存在的意义,也就是在所谓的标准的时间长短概念上,没有明确地和相关的其他时间变量联系起来,体现不出时间的相对性,
因而单纯的标准时间只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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