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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hkcc58的“山寨版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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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hkcc58与人论战的时候,经常引述别人的“语录”加以评判。然而这厮一直有“望文生义”的习惯,别人的话不管能不能看懂,往往按照他自己的理解进行“改版”。所以看他引述的他人言论,一定要多问一句,原话究竟是怎么说的?人家原意是不是这样?

比方说最近lhkcc58在《为山水如屏帖子被关闭求情》94楼援引笔者的三句话,不但标红大号字体,而且都是带了双引号的:

“失重并不是重力的消失”
“一个真实存在的向心力与一个不存在的离心力可以相互抵消”
“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


第一句话很短,基本符合笔者原意;
第二句话改版后虽有变形,语句大致通顺,语义勉强可以接受;
第三句话最是匪夷所思,被lhkcc58改得实在是面目全非,以至于原话是什么连笔者自己都想不起了。

一个物体感受重力?这个物体有没有生命?它若是块砖头,笔者还得让他学会说话不成?lhkcc58这“山寨版”的引述令人怀疑他是从火星来的。

笔者要说:像lhkcc58这样把别人言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改版,却加上双引号当做原话来攻击,这样的做法其实很不要脸。

这里有句话要提醒lhkcc58,也对其它有同样习惯的人说。

在转述观点的时候最好原文复制,因为你太擅长歪曲别人的原意了。
实际上你的转述基本上都是屁话,每个人只需要对自己的原话负责。


譬如,被你视作物理常识性错误的“惯性力是不存在的”,以及你的力学观中“世界上不存在惯性力这么一个力”,这样的引用才配得上双引号。
发表于 2012-5-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lhkcc58与人论战的时候,经常引述别人的“语录”加以评判。然而这厮一直有“望文生义”的习惯,别人的话不管 ...
山水如屏 发表于 2012-5-8 20:44



    坚决和无赖文风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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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和无赖文风做斗争
pupil1234 发表于 2012-5-8 20:47


lhkcc58的无赖人格,仅仅体现在文风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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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方说最近lhkcc58在《为山水如屏帖子被关闭求情》94楼援引笔者的三句话,不但标红大号字体,而且都是带了双引号的:

“失重并不是重力的消失”
“一个真实存在的向心力与一个不存在的离心力可以相互抵消”
“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

第一句话很短,基本符合笔者原意;
第二句话改版后虽有变形,语句大致通顺,语义勉强可以接受;
第三句话最是匪夷所思,被lhkcc58改得实在是面目全非,以至于原话是什么连笔者自己都想不起了。

一个物体感受重力?这个物体有没有生命?它若是块砖头,笔者还得让他学会说话不成?lhkcc58这“山寨版”的引述令人怀疑他是从火星来的。

笔者要说:像lhkcc58这样把别人言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改版,却加上双引号当做原话来攻击,这样的做法其实很不要脸。”

这是2s对自己那3个经典错误的辩解。他承认两个,否认一个。他好象是刚刚发现这个错误而且觉得这错误不是他的,是这样吗??
其实他这错误早观点在4月15日之前就提出了,则观点就是转引自他对kuaileshenxian的一个“科普性”的回复,甚至其中的括号内的内容都是转引自他的“科普”言论:

“5物体在自由落体时(失重状态)可以感受到重力”

引号内的“5”为他的错误观点的序列号
他现在以为k的帖子不存在了他就若无其事地予以否认,他似乎忘记了他自己曾经对这个观点做过颇费周折的辩护
失重2s.jpg


作人是不可以这样没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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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5物体在自由落体时(失重状态)可以感受到重力”
============================
唉!真拿你没办法。这一句明明是你lhkcc58在《物理常识性错误汇总》贴里替笔者做的“总结”,怎么就成了笔者的原话?有谁一说话就带着序号的?(尽管有人名字里头就带着58)

山寨版的东西,好歹也要注意一下质量,仿得要像一些。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笔者的原意,这里我再说一遍:物体在自由落体时(失重状态)仍然受到重力(这句话你可以用双引号拿去引用)。按照lhkcc58的“理解”,这个物体非得要“感受”重力。可能生活中经常摔跟头的缘故,一说起自由落体58就以为那个下落的物体就是指他,而不会是一块石头,一个馒头。

其实上面的回复又一次证明了一楼所言。明明是lhkcc58替别人做的“总结”,他自己的理解,却加上双引号当别人的原话,当作别人的“观点"。说lhkcc58不要脸,一点也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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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都不知道这个”观点“的原话是出自哪里了。 ”

我4月15日总结你6条错误,你5月8日为你的第六条辩护,现在才想不起出自哪里了??
为什么现在才“想不起”?
是不是你觉得kuaileshenxian的帖子在5月6日蒸发,你在其中给k做“科普”时的错误--第六条--的归属已经是“死无对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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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看看你5月8日对你自己的第六条的辩护: 失重2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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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对于lhkcc58这种“改版”的行为实在是忍无可忍,才发的这篇帖子。

这个小人,屡屡把别人的原话按照他的理解进行“改版”,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形式“转述”出来,比方说什么“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然后当“原话”让人家表态:

不回答,他说你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观点;
回答吧,他说你承认原话就是这么说的。


这不整个就是一流氓吗?

对于lhk,笔者还是前面的忠告:

在转述观点的时候最好原文复制,因为你太擅长歪曲别人的原意了。
实际上你的转述基本上都是屁话,每个人只需要对自己的原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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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标题.jpg

见截图,笔者在前面骂“无耻小人”,lhkcc58紧跟着回帖为自己“辩护”,
按照lhkcc58的逻辑,是不是等于他承认自己就是无耻小人?
看来lhkcc58把“叫兽”、“犯贱”、“混子”、“不要脸的东西”都认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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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会连你一楼的:
“第一句话很短,基本符合笔者原意;
第二句话改版后虽有变形,语句大致通顺,语义勉强可以接受;
第三句话最是匪夷所思,被lhkcc58改得实在是面目全非,以至于原话是什么连笔者自己都想不起了。”
也否认了吧。
在一楼你还承认第一句和第二句,只是否认第三句。现在给你把第三句证据拿来了,你怎么会翻过来把那3句全盘都否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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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那也叫“证据”?

笔者在8楼说的还不够清楚吗?lhkcc58这个小人,屡屡把别人的原话按照他的理解进行“改版”,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形式“转述”出来,比方说什么“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然后当“原话”让人家表态:

不回答,他说你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观点;
回答吧,他说你承认原话就是这么说的。


这就是你说的证据?

真是不得不佩服lhkcc58的脸皮厚度,都被骂流氓了,居然还恬不知耻继续呱噪,真是“流氓中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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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是证据是什么?
你5月8日上午力图证明那昏话,那证明只是把原来的错误抹得得更黑了。你也觉出那是不可能再抹白的,于是你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否认那是你的原话。
你否认得了?
你会在5月8日上午为另一个傻瓜的错误去做根本不可能的漂白??
你那昏话4月15就被我贴出来了,为什么你不早些声明那不是你的错误?为什么在5月8日上午还为错误做辩护,5月8日下午才声明那不是你的错误?
是不是因为你发现kuaileshenxian的帖子在5月6日突然都消失了,而你那些臭名昭著的错误恰恰都是在给k做“科普”时流露出来的。
也许,作人可以无耻一点,这对北大聊斋专业的学生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不应该无耻到你这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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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5月8日笔者在评论“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时在下面划的破折线,恰恰说明那是你的原话,而不是笔者的原话。

为什么不早些声明那不是我的错误?——我前面骂你是流氓,是无耻小人,是“犯贱”,你怎么一直不声明你不是流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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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lhkcc58一会儿说“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是笔者的原话,
过一会儿又说笔者的原话是“物体在自由落体时(失重状态)可以感受到重力
这两句话的表述自己都不一样,这么蠢的“证据”,也就lhkcc58这样的弱智能拿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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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一样的。

有括号的那句是原文。

原文必须是一字不差的,原话则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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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截图足以证明那是你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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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dizhenluntan.com/view ... mp;extra=#pid139976

下面截图的第三点,是启德-3p为你的话打的圆场:
失重-启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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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必须是一字不差的,原话则不一定。
====================
呵呵,至此真相大白,lhkcc58不打自招,承认他把别人的话经过改版,就可以当作人家的“原话”
发现lhkcc58不但流氓,而且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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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你这2s无赖是如何为你的弥天大谎辩护的,看看3p启德是如何为你的弥天大谎打圆场的吧,如果那不是你的原话,那你们这一丘之貉那么会费这么大劲儿吗???

失重2s.jpg 失重-启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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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2s-无赖至今还不明白引述分直接引述间接引述,它们共同的要求就是保持原意不变吗?

你这2s-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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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你低下的智商和可怜的物理学基础,你的“转述”可信吗?能够把“物体在自由落体时(失重状态)仍然受到重力”改版成“一个失重的物体在失重的时候能感受重力”,哪怕是一块石头也要赋予其“感觉”,这便是你的转述水准。
对于你这样的流氓,还是那句话:

在转述观点的时候最好原文复制,因为你太擅长歪曲别人的原意了。
实际上你的转述基本上都是屁话,每个人只需要对自己的原话负责。


譬如,被你视作物理常识性错误的“惯性力是不存在的”,以及你的力学观中“世界上不存在惯性力这么一个力”,这样的引用才配得上双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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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

被你视作物理常识性错误的“惯性力是不存在的”,
你的力学观中“世界上不存在惯性力这么一个力”,

这两者之间的前后矛盾已经提出很长时间了,你怎么从来不敢正面回应啊?当粪球自己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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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2s-无赖至今还不明白引述分直接引述间接引述,它们共同的要求就是保持原意不变吗?

你这2s-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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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2s-无赖至今还不明白引述分直接引述间接引述,它们共同的要求就是保持原意不变吗?

你这2s-无赖 ...
lhkcc58 发表于 2012-5-11 08:44


它不是不知道,否则怎么能称之为无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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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了,此帖我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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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21楼已经说的很清楚,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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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云之万化


    你就算了吧,给人提鞋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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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云之万化


    你就算了吧,给人提鞋都不够格
山水如屏 发表于 2012-5-11 11:52



    呵呵,无赖提鞋肯定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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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2s只给3p提鞋,3p也只给2s提鞋,不仅仅互相提鞋,还相互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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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看客、wpc、pupil、老崔、gd、虽然也给2s擦屁股,但是它们往往找不到腚眼。要说一擦一个准的那还是3p启德。

秋翁是个老滑头,他不会亲自给2s擦,但是他会鼓捣别人去,他会在旁站着看,时不时会说一句:“不臭、不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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