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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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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既是百家争鸣的论坛,大家各抒己见,大家争鸣就是了。
争鸣就应该针对楼主的主题做种种的正面或反面的分析,而不是从帖子中去找一点输入错误之类的来转移论点,抹黑楼主。这就不是争鸣了。到这里来的连主题都抓不住吗?

如果是有不同的观点,最好不要在跟帖中发表,而应该另起新帖。这样才能活跃论坛。也是尊重自己和别人的劳动。

我自己在这个论坛发表的观点,自己知道对这里的每一位来说都是异端的。所以我遭到一点攻击,我是有准备的。倒不是什么面子的问题。
我自己发表的论点,都不是临时想出来的。都不是看到了别人发表什么来胡胡调。所以我也不希望大家总是发表一点急就章。

所以我希望大家也不要像东单胡同里的狗一样,到处乱拉,论坛里留下的尽是污渍。当然狗不懂,但是牵着它的人也不懂吗?
作为斑竹,我觉得主要的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环境的清洁。观看每一个回帖。凡是答不对题的统统地“屏蔽”掉。包括我自己的。斑竹自己的。
上次的雁过留声帖就是这个意思。为何大家不能正面的思考一下呢。
这样久而久之,这个论坛就会是最认真的学术论坛了。
我自己说过,这个论坛发了帖以后不能改,这个问题管理员应按调整一下了。让大家有一个反省的机会。

我不在乎面子的关键是:
在这里发表的各种看法。我并不在乎别人是否同意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但是我仍然希望看到别人的反应。我仅仅是想系统的通告一下。
因为涉及的面太大,内容的深度太深。我希望深入浅出一点,容易理解一点。所以我可能要一系列的发表好多帖,我希望能顺利的继续发下去。(顾全大局呵)
说是气象学方面的,其实和所有的基础学科都有关。更应该说是物理学的,这当然就包括地质学了。所以我不希望看到别人打岔。
但是物理学这方面的内容,几乎只和气象学有关联。几乎也只有气象学将错就错地一直沿用到现在。在其他的工程技术方面,这些错误都已经用其他的概念替代了。这就是我几次提到了,只要不是气象学的其他科技人员,对于这些错误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缘故。
我的帖子。
说我逻辑颠倒的有之,我接受,说我语文水平差有之,我接受,说我没有物理知识有之,我也接受。说我关乎面子也有之,我也接受。……
反正,日子一长,是非自有公论。何必立见分晓!

我支持斑竹,统统地“屏蔽”掉!不管是谁的,只要答不对题,统统地“屏蔽”掉,不管发帖还是跟帖,统统地“屏蔽”掉,只要不符学术讨论的范畴,统统地“屏蔽”掉!不要手软。包括我的和斑竹自己的。
发表于 2011-3-8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应该允许杜鹃把蛋下到别人的帖子里。
2修改帖子在这里可能是一种权力。版主有权修改。一般会员不能修改,可能是一种惯例,百度好像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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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面或反面的分析”
“如果是有不同的观点,最好不要在跟帖中发表,而应该另起新帖。”
如果是反面的分析也是允许的,那反面分析是不是就意味着一种观点呢?好像不太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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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自己的帖子应该是可以的,至少我看到过在这个论坛上有在一年以后有改过的帖子,,我过去在气象论坛上是可以随时修改的。一年。两年都可以。

正反的观点,斑竹看走办吧。反正要把论坛,至少版块打扫干净。

不妨设一个提醒栏,楼主觉得不喜欢的跟帖,有权要求斑竹屏蔽。省得斑竹看不过来。
我是指阿强,到处帖他的DMS。发一次是发帖发无限次就是捣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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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3-8 08:22
回复 4# 霁雪


    老大,除了学术上,我从来没有说过您什么!
    我一直尊敬您,是因为您的年龄和这个研究精神!
    您一直攻击我,我有回击您的吗?学术是学术,做人是做人,做人要有分寸!
    连最起码的宽容心都没有,还在这里指使这个斑竹,指使哪个斑竹,您以为您是管理员啊?
    算了,您的帖子从今以后我也不看,您也别提我,我不是您的学术研究范围!
    再见!
匿名  发表于 2011-3-8 08:59
回复 5# Guest from 123.90.67.x


    我跟lhk君也争论,但我们都是学术上的争论,我在跟他争论争明白了三点:1.台风的连贯性 2.水汽水分子的偏极性(他说带电荷,有点分歧) 3.地震云的存在!
    而跟您争论,我到现在为止,我没明白您想说什么!或许您的理论太高深吧,不适合我这种笨人理解的!您继续跟气象去争吧,我不是搞气象,我退出您高深理论的争论!您以后也不要提我这种笨人,以免污辱了您的高深理论!再说提我这种低档次的人,也不能显示出您的高明!
    谢谢您这段时间的赐教!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屏蔽某帖,还是要对帖,不对人。
不过规矩是斑竹定的,也是斑竹执行的。既然做了就一做到底。不要手软。

回复老崔,您的帖子我没能看到,不过这任何的帖子都不是一两个人看的。希望大家自尊一点。有什么观点都要能摊得开卷得拢。这争鸣才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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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霁雪


    他还有进化到可以同你争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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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山水如屏
大家退一步,都不是小孩了。我有帖贴错的,如果论坛可以让我改动,我就自己先撤除。不想劳动斑竹。
还是抓住主题要紧。不要转移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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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把《百家争鸣 》变成《一家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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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看客


    一个小时顶100来帖的人不可能争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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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看客


    欢迎大伙都过来吆喝,元老要带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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